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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专题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发布日期:2018-08-10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整治“四风”问题针对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陕西省纪委专题通报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西安市国土局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1月至4月,经该中心办公会研究,违规给在编人员发放加班费、误餐补助、交通费等,共计7.333万元;1月至12月,违规为在编人员发放通信费,购买慰问品、公交卡、蛋糕卡等,共计1万余元;违规给临聘人员发放蛋糕卡、公交卡、节日慰问品等,共计3.283万元。2018年6月,该中心主任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咸阳市长武电视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该电视台连续4年违规给全台职工发放下乡补助、加班费、通信费等,共计13.09万元。2018年1月,转为同职级非领导职务的原台长雷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铜川市王益区工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至2015年,经局长赵军校同意,该局违规给职工发放值班和加班补助,共计3.5万元,以植树补贴和劳务费名义违规发放2600元。2018年5月,赵军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商洛市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该院违规发放下乡补助、加班值班补助5次,共计3.11万元。2018年3月,城关中心卫生院院长、时任城关镇卫生院院长陈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渭南市蒲城县卫计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6月至9月,经该中心主任李军民同意,该中心自行制定标准,违规给中心职工发放值班补助,共计2.55万元。2017年12月,李军民、该中心纪检组长陈海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宝鸡市凤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至2014年,该站站长霍芳哲自定标准,在相关人员已领取下乡补助的情况下,两次给其违规发放下乡培训费,共计1.032万元。2014年8月至2017年11月,该站多次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职工私家车加油,共计支出3596元。2018年6月,霍芳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汉中市西乡县午子山文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该所以加班、值班名义,违规给全所职工发放补贴9次,共计4万余元。2018年3月,该所所长李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会计李光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8.安康市石泉县住建局质监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经该站会议研究,以加班费名义违规给全站职工发放补贴和奖金发放4次,共计10.1万元。2018年1月,该站分管财务的副站长杨晓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违规发放津补贴历来为纪律所不允许,是近年来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的“四风”之一。以上8起案例表明,无论以什么名义、找什么借口、采取什么手法,都无法掩盖逾规破纪的事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重点问题之一,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以上问题特别是发生在近年的问题说明,此类问题更具顽固性、反复性,查纠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守永远在路上的执著,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3+X”纠正“四风”专项整治,以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问题为重点,结合本地区其他突出“四风”问题,正风肃纪、惩戒追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引导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自觉,善于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危害性,增强纪律敬畏,强化责任担当,做细做实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绝不能找借口自开“天窗”或放弃职守。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步不松、半寸不让,以破除“四风”顽瘴固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省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要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对规范发放津补贴问题深入研究,因应施策,对规定模糊不清的予以明确,对于过于原则的予以细化,明晰操作规范,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的正常福利有力维护,对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